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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小学招生简章 [打印本页]

作者: -婷婷    时间: 2021-6-3 15:29
标题: 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小学招生简章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1年小学招生简章





学校严格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1〕1号)安排,依据《锦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锦教发〔2021〕8号)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
学校面向锦江区、成都市招收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符合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和条件
核准计划:102人 (不含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所需招生计划)
分设计划如下:
1. 锦江区范围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75人。
2.锦江区范围外成都市内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27人。

四、报名方式
1.自愿报读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的适龄儿童,由其家长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市教育局统一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学校不另行组织报名。


2.6月14—17日,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登录平台后点“民办学校报名”进入,选择“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3. 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的,报名前须确定在信息采集时已选择绑定。


4. 申请多子女家庭就读同一学校的按《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成教函〔2021〕3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生录取
按招生分设计划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分设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分设计划数时,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


1.6月22日,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家长通过登录平台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2.  6月28—29日,家长登录平台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学校以网上最终呈现结果生成录取名单。


3.  7月2日前,学校以手机短信通知录取学生家长到校报到,相关信息和具体时间以学校告知为准。录取学生家长按要求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验证通过后办理缴费入学等手续。


4. 8月31日前,学校以微信公告、手机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告知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六、收费标准
学费32000元/年,餐费等其他服务性费用据实结算。

七、招生纪律
1.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成都市、锦江区的相关招生政策,严格按计划、按流程规范招生。


2.招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确保招生秩序正常,入学工作公平、公正。


3.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接受群众监督。

八、注意事项
(一)“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是学校招生报名、录取的唯一平台。学校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或委托招生,请家长明辨,一切信息来源以招生平台公布为准。


(二)家长务必提交真实、准确的资料信息,审核验证中如发现虚假、错误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校今年不招收住校生。


(四)本招生简章仅限2021年有效。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学校咨询电话:84761259            
学校纪检电话:84761138
锦江区教育局监督电话:84557352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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