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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都2021年公办小学现场资料审核要求汇总! [打印本页]

作者: 晗露妈    时间: 2021-5-26 11:15
标题: 成都2021年公办小学现场资料审核要求汇总!

网上信息采集结束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段内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审核结果可在服务平台中“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及查询”模块查看,点击“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及查询”



查看现场审核状态
📝“未审核”:表明还未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已登记”:表明已通过现场审核,等待查询就读学校;
📝“审核不通过”: 表明未通过现场审核。


2021年成都各区线下审核材料

天府新区

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验户口簿原件,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居住材料: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且与户口簿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成都市无房证明等)。验证明材料原件,收复印件。

其他材料:按学校招生简章(公告)中材料审核要求进行审核。

成都高新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居民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相关法定监护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原件、复印件)。

青羊区

以2021年成都市青羊区双眼井小学审核材料为例: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后,须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资料审核。现场审核需携带资料:

(一)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有效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屋产权证、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成华区

以成都大学附属实验小学审核要求为例:
5月31日—6月4日:
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小学的资料审核。
审核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成都大学附属实验小学审核材料:
1、带上登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按下面顺序有序罗列):
(1) 户口簿首页
(2) 户口簿学生页
(3)户口簿监护人(父母)页
(4)房产证
(5)其他相关印证材料
(6)无房证明(可在手机中下载“天府市民云”APP,点击“房屋管理服务”--“个人房屋信息”)
(7)已拆迁的监护人带上拆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武侯区

以2021年成都市龙翔路小学审核材料为例:
户口簿、房产证、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准备好健康码(绿码)和佩戴好口罩。

现场审核时须提供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的户口簿,和与户口簿地址相同的房产证。如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不是该户口簿户主,且户籍信息未在此户口簿上,还须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复印件要求
1. 户口簿(1) 类  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同一户籍,且是户主,须复印户口簿首页(有省市公安部门印章)、适龄儿童页、户主(法定监护人)信息页(如图一)。  



(2) 类  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在同一户籍,但不是户主,须复印户口簿首页(有省市公安部门印章)、适龄儿童页、户主信息页、法定监护人信息页(如图二)。



(3) 类  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籍A.须复印儿童户籍所在户口簿首页(有省市公安部门印章)、适龄儿童页、户主信息页(如图一);



B.同时,须复印法定监护人(1人即可)户口簿的首页、户主信息页及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如图三)。



2. 房产证证明材料:房产证(要求监护人实名所属、与户籍地址一致的完全房产证明;参照户口簿复印件要求,将有地址及产权人页、填证机关页、监证字号页印在一张A4纸上)。

如房产为祖辈所有、监护人无房者,需提供市房产中心出具的父、母二人主城区无房证明(提前带双方身份证到市房产中心打印“房屋信息摘要”)。

(1)请根据儿童户籍实际情况,严格对应图一至图三的要求,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2)监护人对证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所有复印件上必须注明“本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监护人签名,留下联系电话。

(3)如在现场或后续公安部门对户口、房管部门对房产审查中因证件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自己负责。

金牛区

5月31日—6月4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携登记材料
到登记点按具体安排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审核时间:
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6:30

就读公办小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龙泉驿区

审核时间
(一)龙泉驿区非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4日(具体日程以各登记点公告为准)。

(二)龙泉驿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6月4日。

审核资料
(一)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残疾儿童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属于拆迁安置的由原户籍所在的街镇审核,现场审核时此项资料可不再提供)。

青白江区

审核时间
5月31日—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家长根据预约时间,带齐资料前往预约审核点现场审核。

【注意】:超龄儿童须于5月24-28日持教育局和学校已盖章的缓学申请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后,方能到预约的审核点现场审核。

审核时须出示的材料
1. 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 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有房产证的只复印房产持有人那页。
(2)未拿到房产证的复印购房合同中买受人名字及房产地址那页,或到房管局打印个人名下房产,或打印房屋信息查询。
(3)拆迁安置的提供政府出具的安置证明。
(4)无房的不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未提供房产证明的视为无房。

入学安排政策
坚持“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地、登记入学人数、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名词解释:“两个一致”是指“孩子与监护人的户籍地一致;孩子户籍地与监护人房产地址一致。”

【注意】:
1.已经拿到安置房的,并准备按照安置地点入学的,须将户籍迁到安置房处,才符合“两个一致”。

2.现场审核后,系统显示为“已登记”,表明已通过现场审核,等待查询就读学校;显示为“审核不通过”,表明未通过现场审核。

温江区

资料审核时间
5月31日-6月4日每日上午9:00—12:00

资料审核具体要求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人),在规定时间内,持下列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审核点办理资料审核。

资料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居住地证明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实名所属的,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备案表)原件或房屋信息摘要原件(携带以上三类房产证明材料之一均可)。

(2)租住房屋的,提供租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与父母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集体户适龄儿童监护人须提供自己及配偶在温无房证明(个人房屋信息摘要)。

2、户籍证件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将首页和儿童信息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集体户适龄儿童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集体户籍证明材料或集体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资料审核注意事项:
1.审核点留存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备案表或个人房屋信息摘要原件),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复印件。

2.各审核点确认资料审核后,对“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在8月下旬结合全区学位剩余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3.因户籍地址新增、变更,在《成都市温江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审核点日程安排公告》中,没有涵盖的户籍地址适龄儿童监护人可在6月4日上午,前往就近审核点审核资料。

锦江区

现场审核

1.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4日

网上信息采集结束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段内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2.注意: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系统将显示为“未审核”(表明还未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后,系统将显示为“已登记”(表明已通过现场审核,等待查询就读学校);如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表明未通过现场审核)。

审核结果可在服务平台中“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及查询”模块查看,点击“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及查询”


郫都区

现场审核
1.时间:5月31日—6月4日。

2.审核点及服务范围:见附件
特别提醒:为方便广大市民,按就近原则划定审核点服务范围,审核点服务范围并非实际入学划片范围,公办小学划片范围以6月18日公布为准。

3.审核内容:户口簿原件和1张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儿童本人信息页)、监护人房屋权属证明(含政府公租房、廉租房协议等)、儿童疫苗接种证。

双流区

请您务必于5月31日—6月4日,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户籍所属镇(街道)任意一个登记点进行资料现场审核。只有经现场审核后,您孩子的入学信息才算采集成功(审核登记地点附后)。

新都区

就读公办小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于5月31日—6月4日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新津区
现场登记
  ●5月31日—6月2日,新津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指定登记点预登记。

  ●6 月 3—4 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和住房材料(指法定监护人全额持有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房屋信息记录表,任一即可)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登记点预登记。

都江堰市
现场审核材料

1.审核对象:

(1)已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都江堰市户籍适龄儿童。

(2)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在都江堰市的单边户籍适龄儿童。

(3)因特殊原因错过网上信息采集的都江堰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也可在现场审核时,到登记点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

2.审核时间:

2021年5月31日—6月4日

3.现场审核地点:

(1)幸福街道、灌口街道、银杏街道、奎光塔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在下列地点审核:幸福街道幸福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灌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奎光塔街道综合文化站(原永丰街道综合文化站)、银杏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奎光塔街道观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都江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窗受理”窗口。


(2)农村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在各镇(街道)小学(九年制学校)审核。农村镇(街道)区划调整不改变原小学入学片区,原招生区域不变。

4.现场审核要求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和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到上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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